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费率应低于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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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目前已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等养老金开始投资运作,从实践看,它们都取得了较为理想的长期投资收益。
风险准备金:按管理20%和年收益1%提取
在风险准备金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鉴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做法。受托机构和投资机构要分别提取风险准备金,具体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的20%和年度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受托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政策也要求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不再提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净收益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不再提取。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政策只要求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人所管理投资组合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以不再提取,受托人则不需提取风险准备金。
出现上述差别,我个人认为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受托机构都可对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它们实际又承担了投资管理机构的职责,因此,受托机构也需要提取风险准备金;另一方面,受托机构和投资机构分别提取风险准备金,就等于给基金加了双保险,可有效降低基金波动风险,消除人们的顾虑。
管理费率:低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管理费率可直接影响基金收益率(费后收益率),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投资管理办法》第七章《估值和费用》中明确规定,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托管机构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托管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受托机构不收取受托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