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部分公立医院面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东莞将对管理在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权责的基础上,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到医院看病,医生故意开“大处方”,做“重复检查”,将极大浪费医疗资源。新医改方案规定,将探索区域医疗服务联网运作,促进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探索推行电子医疗档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探索“病历一本通”和区域或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此外,东莞市公立医院将以人事和绩效管理为主要内容,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发展专科护理,提高护理水平。
探索单病种收费制度
从今年起,东莞将推进医药分开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全市公立医院会逐步取消基本药物药品加成,减少15%左右的加成费用。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设药事服务费等途径同步解决。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统一部署,逐步向全市推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在规范部分病种的服务内容和制订诊疗行为规范的前提下,探索对个别病种按单病种收费。从2009年起,将大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制订药品统一流通差率,实行药品供货价备案制,对药品实施差别定价。
东莞还将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行属地化行业监管。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将逐步把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为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建立政府保障的财政体制。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市重点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妇儿医院、传染病院和慢性病防治院为市级医疗中心,提供疑难病症诊治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医学科研和教育任务。
焦点四:社区医疗服务覆盖全市
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门诊保障整体运作平稳、有序。《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的整体目标,并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提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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