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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骗保行为将罚款并停社保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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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北京市人社局首次出台了个人骗保的处理办法,除了罚款骗保金额1至3倍外,并规定骗保人员3年内不得使用社保卡。此外,办法还规了就医须持本人社保卡实名就医,举报骗保行为属实将获奖励,门诊就医异常将重点审核,医生乱开药列入不良记录等相关条例。

  副巡视员怒斥骗保者

  昨天上午,在市人社局和市药监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询问本市目前发现了哪些骗保行为,骗保金额有多大时,市人社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打破了现场平静的气氛。

  他说,以前手工报销时假发票骗保多。原崇文区某三甲医院,医保中心审核时发现,一段时间内其单据激增。会同执法部门调查后,发现原来是房山的一个小美发店里,打着做买卖的幌子,内里却在制作大量该医院的假发票单据,并倒卖给参保人员用于报销。

  现在用社保卡以后,骗保的人又想出了新招。一个石景山区参保人,用好几张社保卡,专门去开药然后倒卖。查获他时,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判入狱3年。

  讲述这些骗保事件时,张大发的语调越来越高,激愤之情溢于言表。他说,社保基金是为了保障老百姓权利的,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不能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糟践了。

  张大发还透露,近期本市还将另外发文,对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做进一步规范,例如要求医生认真识别卡、证、人合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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