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计入
(1)职工在医保年度起始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计入一年的资金;在医保年度中参加的,其个人医疗帐户按实际参加之月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计算并计入资金。
(2)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以前医保年度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应当按照《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补计资金,且补计资金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部分。
(3)每一医保年度计入在职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可根据上一医保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变更情况进行清算,少计入的予以补足,多计入的予以扣除。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查询:
凭社保卡或医保卡、身份证,到邻近底市、区县医保中心查询或凭医保卡号(或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到医保网站查询本人帐户资金底预计、清算和个人帐户金额计息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使用
进行门诊大病医疗参保人员,在区县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登记时,领取《就医记录册》。
门急诊医疗中,当年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门急诊自负段,开始由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在第一次门急诊医疗费超过门急诊自负段之后,应当携带医院发给的《领取、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记录册>告知单》和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市、区县中心申领《就医记录册》。
职工在下一次门急诊或门诊大病就医时,必须携带《就医记录册》、社保卡或医保卡同时使用,否则,医疗保险将不支付其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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