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徐汇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凯旋路1700号 200030 64079057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张杨路3059号近居家桥路 200120 50811719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康定路805号 200040 62157519
外省市就医
如果在外地发生疾病的话,有两种方法:
1、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在当地乡卫生院以上医院的门诊费用及住院费用都可以在医保中心报销。就医关系转移时间至少半年。(办理手续:将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寄给上海保险办理人)
2、不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在当地乡卫生院以上医院急诊就医或急诊住院的费用可以在医保中心报销。
在职职工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然后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跨年度的,必须在下一年度3月底以前办理),凭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身份证、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或复印件)或出院小结等,在本市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按医保政策报销(公司不代办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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