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住院在一个年 度内,超过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65%,一个年度内最高赔付85000元。
居民医疗费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医保经办机 构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大学生仍凭医保病历本、IC卡就医,费用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凭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疗费收据及复印件、大额补充 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医保卡,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
保险人应在20日内作出赔付。 当发生争议时,由争议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居民医保如何确定慢性病?
答:居民患上规定的 慢性病病种,凭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于每月 10日前统一向市医保中心申请病种认定。
市医保中心认定后,发放《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就医证》(以下简称就医证)。居民门诊诊治 慢性病,应凭就医证、医保卡、医保病历本到与市医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3、什么是首诊、转诊制度?
答:首诊指参保居民 当年第一次门诊就诊时,要选择一家具有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公立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一年不变,本人当年门诊就医只能在此定 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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