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根据省统一规定,对医用卫生材料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特殊材料、一次性卫生材料、不可报销材料,其中特殊材料包括心脏除颤器、胸/腹主动脉支架等特殊医用材料。
【专家解读】采取分段报销办法
专家解释说,根据新规定,特殊材料采取分段报销办法:一个医保统筹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使用的特殊材料费用累计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个人自负比例为20%;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个人自负比例为30%;4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个人自负比例为40%;6万元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一次性卫生材料自负比例为10%;不可报材料自负比例为100%。
比如邰先生要装2个支架,如果医药费在6万元以内,将按比例由基金支付,超过6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输血花费也能报销一半了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一些以往全部由参保者自掏腰包的医疗服务,现在改成了医保报销一部分、参保者自费一部分。
根据《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及支付比例》规定,基本医保基金部分支付费用的项目(乙类),每单位(次、疗程等)收费价格低于1000元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为10%;每单位(次、疗程等)收费价格高于1000(含1000)元低于2000元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自负比例为20%;每单位(次、疗程等)收费价格高于2000元(含2000元)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自负比例为30%,其中伽玛刀、光子刀、诺里刀和血液类制品的自负比例为50%。
考虑到物价上涨,参保人员的负担加重,此次调整,我市还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每张床位报销20元/日;若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每张床位报销费用由于原来20元/日提高至3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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