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联体采取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已成立的理事会由市卫生局、申康医院管理中心、区卫生局、交大医学院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并将由理事会聘请总监,业务、财务、人事、管理都由总监负责,总监再进一步遴选副总监、财务、人事、医疗质量等各部门负责人,联合体内所有医疗机构不能独立开展业务,必须通过新的管理机构运作,基层医院的院长负责执行。
“这种总体设计思路在政府层面已达成一致,但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和相对统一、独立的运营体系,要做好医联体是很难的。”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瑞金医院院长朱正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归根结底涉及到经济利益,别人为什么要把病人转给你?再如医保额度问题,假定瑞金医院原来有5000万元的医保额度,如果运行医联体,我的病人少了,政府就把我的医保额度减少,那我们医院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损失。所以只有政府配以适当的政策才能有效推进改革的深化。”
上海市政协委员金如颖认为,与之前各种医疗资源整合的模式相比,“医联体”以理事会为中心,统一管理,运行更高效。但仔细探究,其中仍然存在风险。
“根本问题是医联体目前还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还没有独立明确的法律地位。”金如颖指出,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理事会,在实际管理运营,如人员录聘、资产管理、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者权限等方面,并没有获得独立法人的相应权限。许多本应公立医院自身管理决策的事务,实际上都由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代为管理,责权不明晰。
不过,由于涉及更坚深的改革问题,并非在上海市层面就能协调,给予医联体独立法人地位的提议并未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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