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若是对服务不满意,应该可以申请并选择转换医疗服务机构。”
在邬先生看来,上海此轮医改,在明确补偿公立医院的同时,对“补需方”这块甚少涉及,“今后应有更大的动作。”
付费体制改革是核心上海市设想在调整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之外,改革支付方式也将作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措施之一。上海市医改方案提出,“将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试行和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
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付费制度,在顾昕看来,是医改最为核心的内容。“医保机构相当于参保者的经纪人,代表参保者的利益向医疗机构团购医疗服务,买卖双方可以谈判,争取更好的付费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付费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按项目付费制度。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相关,很有可能以过度医疗服务和诱导需求来增加收入。“医疗费用决定于医生的一支笔,没法加以控制。”庄一强表示。
为控制医疗总费用,上海自1994年起引入医保总额预付制。医保基金对各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总额预算,医保超支部分由公立医院与医保基金分摊。2010年的结算年度开始前,上海市医保局提出,对医保超支部分的分摊比例,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由原来的三七开变为四六开。
“总额预付是一种比较粗糙的方式,对医疗费用控制有一定效果,但也有弊端。比如,到了年底,当医保基金额度用完了,医院就会出现推诿病人的现象,不愿再接治医保病人。另外,如果某医院医保额度不够用,也难以分辨究竟是因为医院把握不当,还是因为就诊人次上升。”张录法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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