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年龄内参保有何条件?
属于残疾和低保对象的人员,应提供残疾人证和低保证,只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政府免费培训后(培训证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仍不能就业的人员,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也可参加居民医保,但就业后必须参加职工医保。
低保家庭如何界定?
市内各区及矿区,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视为低收入家庭。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经医保协管员调查,并在本社区公示无误后,可享受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缴费政策。
居民医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如何规定?
每年9月1日至11月25日为集中办理居民参保登记、缴费的期限,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缴纳基本医保费和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入学参保缴费的次月至毕业年份8月31日;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居民医保如何确定慢性病?
居民患上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凭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于每月10日前统一向市医保中心申请病种认定。市医保中心认定后,发放《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就医证》(以下简称就医证)。居民门诊诊治慢性病,应凭就医证、医保卡、医保病历本到与市医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大病是如何规定的?
门诊大病包括四种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②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③器官移植后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④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门诊大病应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批准后其医疗费可按规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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