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宁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全民医保,这需要经济上的强大支撑。
去年宁波市区居民医保筹资1.91亿余元,其中1.06亿余元为财政补助,占到筹资额的55.6%。
2010年,新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每人增加50元,增加部分全部由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不增加;6周岁以下婴幼儿缴费标准增加100元,其中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各增加50元。
率先推进全民医保,还需要理念上的创新。
外来务工者参保率低,是阻碍全民医保推进的一个瓶颈,因为牵涉到个人交费的问题,还牵涉到外来务工者流动的问题。虽然职工医保早就覆盖到外来务工者,但部分单位没有为外来务工者参保。
2008年,宁波市推出了“外来务工者社保套餐”,这个套餐的中心内容是外来务工者个人不付费,由企业缴费为他们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医疗保险部分每人每月由企业缴纳39.1元,可以享受住院和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待遇标准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一致。
这一政策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外来务工者个人所难以承受的患大病后的经济风险。当年,这项套餐即使40万外来务工者受益。
宁波关于外来务工者社保的突破性理念和措施,在全国领先。
可供选择的内容
取最有利于个人部分执行
浙江省的医保目录中,乙类项目有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选择范围,我们宁波政策取了个人自付最低比例。比如CT检查,省目录规定个人先自付比例为5%到10%,宁波政策规定,个人先自付5%;磁共振检查项目,省目录规定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至15%,宁波政策规定个人先自付10%。药品中的乙类药,个人先自付比例其他城市一般都为5%至10%,宁波政策规定绝大多数的乙类药,个人先自付3%。
对于“特殊病种”治疗所需要的个别药品和项目,宁波政策取消了个人先自付比例。如血液透析治疗项目和直线加速器放疗项目,从2006年起,取消了个人先自付比例。又如腹透病人用的腹透液,属于乙类药,原来需要个人自付5%,我们宁波于2009年调整到个人自付3%,2010年5月1日起取消腹透液个人先自付比例。
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2001年: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患者的血透腹透、医保服务项目目录内的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皮肤、角膜、骨髓、肾脏移植)。
2002年把7种精神病列入特殊病种;2003年红斑狼疮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治疗纳入;2008年增加了血友病治疗;2009年,肝脏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范围。
加强服务的内容
努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需要到上海、杭州看病的居民,对宁波医保自去年以来关于“转外地治疗”服务项目的变化一定感触很深:太方便了,由医院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代为办理申报手续即可。
可是您知道吗,要推出这样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部门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异地就医结算是当前各地医保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加快和妥善解决宁波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去年,市医保中心把拓展异地就医结算模式作为提升医保经办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精心准备,以沪甬、杭甬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启动为突破口,推动我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并取得了重大成就。
去年下半年,有关部门与沪、杭两地医保部门多次磋商,决定沪甬、杭甬两地就医结算采取互相委托联网报销的模式。去年10月中旬,市医保中心与上海、杭州医保部门签订了互相委托报销协议。10月28日,沪甬、杭甬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委托结报工作正式实施。至去年底,市中心共受理杭州参保人员委托报销492人次,涉及报销费用72.2万元;受理上海参保人员委托报销303人次,涉及报销费用158.6万元。
在这同进,市医保中心还启动了宁波大市范围内和其他城市异地就医结算的实施准备工作。目前已经与余姚、上虞等地的四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异地定点关系,采取个账托管、住院脱机结算的模式,妥善解决了萧甬铁路沿线职工的异地就医问题。
市和各县(市)、区医保中心还对大市内已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参保人员实行医疗费相互委托结报办法:即慈溪参保人员可到江东区医保中心报销、余姚参保人员可到江北区医保中心报销、宁波参保人员,可到海曙区医保中心报销、奉化和象山参保人员可到鄞州区医保中心报销。反之亦然。(陈雅珍)
踏着梦想的节拍前行
采访宁波医保十年的发展历略,记者忽然有一个强烈的感觉:曾经梦想和呼吁过的关于医保的愿望,竟然一个一个地实现了。
当年记者呼吁时,曾得到读者朋友的热情支持,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李士杰的故事和特殊病种医保
2003年,《宁波日报》“三江周末”第一版刊登了一幅来自鄞州杖锡的5岁白血病患儿李士杰的照片,他那与年龄不相称的忧愁的眼神和对生命充满渴望的呼喊“不,我不出院!”,曾经感动了许多读者朋友,大家纷纷慷慨解囊。当时由我们采编人员转交给李士杰的医疗费和生活费达10余万元。
两年后的2005年,李士杰花光了我们为他募集的十余万元钱,再一次面临着生死抉择:如果没有钱进行维持治疗,有可能前功尽弃。鄞州人民医院的医生们说,李士杰恢复得非常好,还需要做最后一部分化疗,如果能够坚持把化疗做完,就有希望康复了,还需要五六万元。
《宁波日报》“城事周刊”再一次向全市人民发出爱的呼唤,宁波人民再一次表现了博大的爱心,向李士杰捐出了5.3万余元。我们可以告慰读者朋友的是,李士杰现在非常健康,是个帅气健康的阳光少年。
在当年的报道中,我们提出:“为我们的孩子建立医疗保障体系。”
记者的这个梦想早就实现了。李士杰是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早在2005年,宁波农村医保就实现了全覆盖,那一年,李士杰就应该进医保体系了,我们的捐助款是“锦上添花”。
2008年开始,市区实施了居民医保政策,将市区所有中小学学生不分户籍纳入参保范围,作为小学生的李士杰,还可以参加保障待遇更高的居民医保。
白血病在医保推出的当年,就被列入“特殊病种”,所以,白血病患者享受的是特殊病种医保待遇。
当年接待记者采访的李士杰的主治医师、鄞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裴仁治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年到鄞州人民医院血液科求治的白血病患儿,绝大多数都像李士杰那样没有医疗保障。而如今,这种情况已经得到彻底改变,现在前来求治的,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几乎都有医保。白血病的术后治疗费,医保范围内只需要自付10——15%,如果加上用一些超过医保范围的抗感染药、化疗新药、抗霉菌药等,平均需要自理的费用约占总费用的20%至30%。
“慈惠童心”工程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
获浙江省慈善奖的宁波“慈惠童心”工程,是一项面向病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慈善救助工程,于2007年启动。
还记得是在2006年底的时候,李惠利医院心胸外科主任邵国丰向记者提起,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愈后情况非常好,但因为有些患儿付不起医疗费,不能及时得到治疗。
当时记者感叹医保还没有覆盖到孩子们,积极响应邵国丰主任的建议,策划对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医疗救助活动。这项策划与宁波市慈善总会不谋而合,于是,“慈惠童心”工程在2007年推出,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和宁波日报社共同定向募集救助款,对病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免费手术。
就在那年,农村医保全面铺开,居民医保开始启动,覆盖到部分未成年人,在当年被救助的57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中,有18人参保,他们从医保部门报销了15.6万元,用于“慈惠童心”工程的再投入。2008年惠及的48名患儿中,也有18名参保,报销了16.16万元,从中可以看到,农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在提高。
2009年,全民医保已经在全市推开,“慈惠童心”工程要求能够被医保覆盖的患儿首先参加医保,被救助的48名患儿中有一半参保,报销了27.3万元。没有参加医保的,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子弟或是错过投保时间段又紧急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
梁国华的故事和外来务工者社保套餐
梁国华的名字,读者朋友一定耳熟能详。2003年,湖北恩施土家族人梁国华来宁波打工,2006年被确诊患了尿毒症,需要换肾。为了治病,家里债台高筑,梁国华靠卖报维持生计,获悉此事的宁波市民纷纷为其捐款,但巨额的治疗费用一时仍难以筹齐。梁国华决定放弃治疗,并于2006年12月12日在市抗癌健康基金会举办的募捐晚会上,为宁波的癌症患者捐出仅有的1万元现金,同时决定死后捐出遗体供医学研究。
梁国华的这一举动感动了宁波,宁波市民再次自发捐款挽救他的生命,先后捐款额度达17万多元。2007年1月26日,鄞州二院为梁国华成功施行了换肾手术。重获新生的梁国华成了宁波抗癌健康基金会的“爱心大使”。
记者看到这些报道,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职工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到梁国华?
记者这次采访宁波市医保中心有关领导时,他们也提到了这件事。2006年梁国华得病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在企业单位中全面实施,但由于门诊和住院统筹都需要参加,单位缴费较高,个人每月也需要缴费,覆盖面不是很广,当时梁国华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参保。
2007年10月后,梁国华参加了职工医保,他的肾移植后抗排异医疗费用的大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2009医保年度,他的医疗费达到10.8万元,医保资金支付了8.8万元,另外从去年开始,宁波市职工医保还实施了综合减负政策,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负和承担的医疗费达到一定程度以上的,年度结束后还可以得到减负补助,梁国华在今年7月,还将有1万元的医疗综合减负补助可以享受。
梁国华故事发生后的2008年,宁波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把外来务工者全部纳入大病医保范围,为了避免再出现“梁国华”无钱治疗大病的现象,我们推出了“外来务工者社保套餐”,个人不缴费,由所在企业为每人缴纳费用。
宁波医保十年一年一惊喜
2010-06-0908:37:00来源:宁波日报(宁波)跟贴0条手机看新闻今年宁波市区又推出了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记者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读者,仔细阅读一下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最新宣传资料——“就医结算指南”,受惠多多啊!
还记得我们是在2000年第一次欣喜地听到“医保”这个词的。
2000年10月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模拟运行。这是划时代的一天,那一天,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市劳动局、体改委、卫生局、财政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医保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到李惠利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江东白鹤医院及四明大药房,检查运行情况。当时参加模拟运行的参保人员仅5000名左右。
从此,我们对“医保”的梦想和期盼不断增长,而宁波市的医保事业也不负众望,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长,政策办法不断完善,十年来,年年都带给我们惊喜和感动,在宁波历史上,在宁波医保史上,不断书写划时代的篇章。
2001年1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读者朋友一定注意到了“城镇职工”这四个字,清楚地表明了当时的医保覆盖范围。
2002年发生了一件在宁波医保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从11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启动施行门诊统筹(200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浙江省在2010年才全面施行门诊统筹。
2002年还有两件值得一提的事:一是从12月2日起,市区的医保部门开始向参保的失业职工发放医保磁卡;二是市级统筹范围内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2003年,宁波医保又书写了两篇划时代的篇章:农村医保开始试点,镇海10万农民率先住院有医保;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医保。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两件大事是宁波医保即将走向“全民医保”的信号。
2004年是宁波农民医保全面推开的一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同步推进农民大病统筹、贫困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三大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2005年,我市九成多农民享受“农村医保”,筹资水平和补偿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2006年,“免费体检”开始起步,当年推出的是市级统筹范围医疗保险企业退休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经费全部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从那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2009年“免费体检”覆盖到全市居民参保人员。
2007年,宁波全民医保工程启动,医保大门向城镇居民敞开!
那一年,市政府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近60万城镇居民纳入了医保覆盖范围。先行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对象为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当年市区8.7万城镇居民参加医保。
2008年,是值得载入宁波史册的一年——宁波走进全民医保时代!从1月1日起,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医保”覆盖到老年居民、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的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同年9月1日又覆盖到了各类学校的在校生。
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一、市区非农户籍人口中,男60周岁(含)、女50周岁(含)以上,未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二、市区非农户籍人口中,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未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人员;三、市区非农户籍人口中,婴幼儿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四、市区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含职业高中)、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就读的学生。
那一年,宁波全民医保还覆盖到全体外来务工者,我们推出了“外来工社保套餐”,外来务工者个人不缴费,就可以参加大病保险,当年有40万人受益。
2009年,是“医保”新政迭出的一年,首先要称道的是,我们宁波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了市区城镇居民(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双统筹。
记者认为,2009年宁波医保令人惊喜的事还有两件:一、沪甬、杭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启动,已办理异地定点就医手续的长期居住或工作在沪、杭两地的宁波市区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当地报销医疗费;二、医疗费综合减负措施出台,这项措施规定,参保人员每一年度内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其个人自负、承担累计超过4000元(2010年起降低到3000元)以上至2万元的,由大病救助金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