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珠海市社会保险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则增强了该条例的可操作性,有助于提高基金监督的实效。
此外,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珠海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的出台和实施,一套比较完善的基金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已经逐步地建立和健全起来。也正是在这样一套政策法规框架的规范下,使得2002年即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试点城市的珠海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透明有效的基金监督新路子。
二“珠海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发挥强有力作用
自从珠海市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公益电话自动声讯查询、珠海社会保障网网上查询和经办机构窗口自助查询系统等服务设施后,退休干部陈老伯随时随地打电话就可以知道自己社保账户里的情况了,现在他甚至三四个月才去银行补登存折。他乐呵呵地对记者说:“这么多年,养老金每个月准时准确到账,我从未担心过会出‘问题’!”
自从1992年珠海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后,每月有接近3.5万名离退休人员像陈老伯那样按时足额地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之所以能让离退休人员对社保待遇的发放越来越放心,建立在“珠海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基金监督机制在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2001年底,珠海市被广东省列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综合试点城市之一。2003年,市政府把“完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年的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并对此投入了2500万元。目前,珠海市已经初步建立起数据齐全、传送通畅、实时动态、规范统一的基金非现场监督系统。这套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了社会保险多部门的网络和信息互通,从而实现了从联网各部门的计算机基础数据库里直接提取、自动生成监督数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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