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这组数据,我们应该做这样的理解:基金反欺诈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效,都使基金获得一次充实,每一个参保者的利益也由此得到了保障。”
犹如滴水汇成大江河,社会保险基金是用每一个参保者的点滴积累集聚而成的。这决定了基金的监督不能仅停留在单一环节中,而必须在征缴、管理、运营、支付等四个关键环节中,贯穿实施行政、社会、审计、财政、法律等多种监督手段的全过程监督;同时也决定了构建起完整而责任到位的监督机构,并建立和运行各监督职能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之一。
珠海市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政府、工会、参保单位和个人、离退休人员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履行决策、协调和社会监督职责;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行政监督机构,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在财政、审计部门内部设置基金监督职能机构,履行专门监督职责;在经办机构设置内部风险控制机构,履行内部控制职责。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依照法律规定定期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珠海市已逐步建立起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导,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使基金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阳光工程”的过程中,确保了基金的安全,维护了广大参保者的利益,促进了全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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