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合理划分社会保障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之间、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都需要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直接影响到制度的运行效果。目前现实的选择是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调整对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中央财政按照各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标准收支差给予专项补助。
从远期来看,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调整对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仍交由市县级政府承担,上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建立起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财政部门管理基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障管理运行机制。
五是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原则强化人性化服务,在柔性服务中严格基金征缴、资格认定和待遇发放等管理工作。
将传统的以单位为管理单元转变为以人为管理单元,在信息化建设上做到"横向共享、纵向互联",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真正做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保障一生。改变传统的僵化管理模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规范化的、热情周到的服务中严格管理,切实做到应交尽交、应支尽支,杜绝欺诈和优亲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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