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事权财权不清,制度一体化难。
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造成一级压一级,一级反弹一级,最终形成下级依赖上级的状况。再加上支出责任的划分实质是一个财政体制调整问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一开始就要求实行省级统筹,但由于上级政府担心提高统筹层次后难以承担兜底责任,至今真正在基金管理层面上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一管理的地方寥寥无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开始要求实行市级统筹,但实际上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县级统筹。
各级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也相互交错,如在医疗保障方面,现行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管理;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上,目前仍实行税务机关与社保机构双重征缴体制,而且即便实行单一的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的,也没有统一到某一个单一的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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