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阳光的地方,自然就亮堂。消除质疑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结果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打开一扇税收监督的“天窗”。
全省地税系统严把定税、征收、减免、稽查4道关,把税收执法全过程、全方位晒在“阳光”下,让征管过程“法更明、理更透”,阳光操作、阳光执法和阳光征税、核税、减免税,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由以前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明的“神秘税收”,演变成今天的从核定到征收、处罚等全程公开的“阳光办税”,真正让纳税人缴税“心更服、气更顺”。
“阳光定税”,定多定少由民主评定。严格评税定税程序方法,召集纳税人、行业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税委员会,参与定税过程,评议定税结果,监督征收行为。
“阳光征收”,纳税人100%进入电脑管理。信息管税,杜绝了税收征管短斤少两的空间,全部由电脑说了算,随时公开大家看,实现透明防腐、科技控廉。
“阳光减免”,全面运行减免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可以在线完成减免税申请、受理、核查、审理、决定、送达等所有程序。
“阳光稽查”,落实查前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制度,全面推行电脑选案、“一案双查”、异地办案,防范随意稽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省地税系统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把信息管税和制度管人相结合,促进了廉洁从税,融洽了征纳关系,目前90%以上的基层地税机关在当地行风评议名列前茅。
点评:
作为税收执法单位,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推进税收工作的公开透明,切实提升服务质效,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实行阳光办税,是推进依法治税、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树立良好地税形象、提高税收管理质效的有效途径。
实行阳光办税,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进一步促进纳税遵从度。
实行阳光办税,有利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有利于营造公开、透明的税收工作环境,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依法治税进一步强化,征纳关系进一步密切,税风政风进一步纯洁,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
省地税系统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型,纳税人办事更加省时、省力、省心,征纳关系更加和谐,税企关系更加密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2年4月10日,在省直窗口服务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推进会上,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高度肯定了地税系统开展“阳光办税”、建立网络评廉系统的做法,并指出地税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特色鲜明、紧贴实际,在着力培育窗口服务品牌、服务人民群众、树立党员优秀形象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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