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保支付的超额部分,北京也规定了医保基金和试点医院按一定比例分担。具体的分担比例分为两档:超额在10%以内,试点医院支付8%;超额在10%以上,试点医院支付15%。比如,以同仁医院为例,其2011年超额的比例是4.23%,在10%以内,医院承担的就是这超额部分的8%。
此外,就北京而言,考虑到价格等因素,试点医院2012年的总额预算费用每年都会有所上调,比如,友谊医院和同仁医院2012的总额预算计划额度都比去年增加了10%。不过,这个10%的增幅并非固定不变,要根据医保基金的筹资情况等因素具体确定。
据北京同仁医院院长伍冀湘透露,考虑到2012年该院接诊的患者数量和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有所增加,目前,相关部门准备在年初计划额度的基础上,给该院再增加一些额度。
伍冀湘说,目前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达成了一个共识,“就是说只要是达到了次均费用的降低,政府会考虑到医院额外增长的工作量,因为各个医院住院病人、门急诊都在增加,这个自然的增加量政府是会补给医院,前提是医院得把次均费用控制住了”。
在上海,每年9月,医保部门也会针对医院运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利用机动预算对年初定额作出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院的超额风险。
考虑部门内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2008年,上海市医保部门引入了院长协商机制,事实上把医保总额的分配权从医保部门部分地移交给院长协调小组。据《健康报》披露,每年4月前后,上海医疗机构开始分切医保基金“蛋糕”,上海市医保办组织召开医院代表会议进行自主协商,第一轮先将下一年度的医院预算总额划分为三级医院和一二级医院预算总额,第二轮协商确定三级医院预算总额分配方案以及各区县医保总额分配方案,第三轮协商确定各区县内一二级医院的总额分配方案。
尽管上海的总额预付已经全面推开,控费效果也有所显现。不过,一些医疗机构人士仍然更看好更为精细的DRG。在复旦大学医院研究所所长高解春看来,如果医保付费改革的目标仅仅是控费,先实施能在短期内奏效的总额预付就是更稳健的选择,但长期来看,总额预付更易导致医生行为扭曲,比如推诿危重病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等。
也许正是意识到这一点,京沪两地目前都是多种支付方式并存。比如,北京逐步形成了单病种、按床/日、定额付费、总额预付和DRG以及总量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上海模式”同样是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混合支付模式。除了占据主体地位的总额预付模式之外,上海还实施了精神病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和17个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等。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一位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种支付方式都各有利弊,“现在的情况下,要多试点,多总结,不可能一蹴而就”。 (文章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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