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作是指参保人员受单位指派,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
异地转诊是指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
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手续选定医院后一年内不再变更
办理哪些手续后,异地就医才能享受医保保障?《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或工作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手续。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说,办理手续的市民需要注意,参保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管理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将不予支付。
实行异地管理后,参保人员应在居住或工作地选择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选定后一年内不再变更。居住工作地点或定点医院确需变更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如果再次回到烟台居住或者工作,参保人还要记得来注销手续。”相关工作人员说,异地居住或工作人员返回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及时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在原居住或工作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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