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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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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遂宁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出台,方案规定,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单日单次门诊费用人均不超过60元,统筹费用补偿比例为门诊医药费用的80%。

  遂宁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出台

  人均筹资水平提升到340元18种大病报付比提高10%

  2013年人均筹资水平为340元,其中各级政府年人均补助从240元提高到280元,农民个人年缴费60元。全市将按2013年基金筹资总额的10%足额提取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按80元/人提取,剩余部分留做住院大病统筹基金。

  参合农民门诊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给予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元/人次、村卫生室4.5元/人次报销。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单日单次门诊费用人均不超过60元,统筹费用补偿比例为门诊医药费用的80%,人均年度封顶额不低于50元。

  25日,市卫生局正式发布《遂宁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实施方案》,除人均统筹提高至340元外,2013年新农合在门诊统筹、重大疾病保障、报销比例等方面均有调整,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均筹资水平提升到340元

  2013年人均筹资水平为340元,其中各级政府年人均补助从240元提高到280元,农民个人年缴费60元。全市将按2013年基金筹资总额的10%足额提取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按80元/人提取,剩余部分留做住院大病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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