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实施的新医改,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价和门诊报销政策。
新医改之前,医院可以对药品加成15%;新医改之后,基本药物取消了加成,由国家给予补贴。但是医保药店并不享受这一照顾。
如此,医院药房就成了国营的平价药房,零售药店原来对医院药价上的优势没有了,患者在医院看完病后,会直接在医院药房买药。
而门诊报销方面,广州自2011年7月1日起,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门诊,报销标准提高至75%,而在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提高至55%,每月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
“虽然顾客在我们的医保药店可以刷医保卡,但刷的是个人账户,还是自己的钱。”肖钟涛说,“而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这么高,我们药店药价再怎么便宜,就算亏本卖,也没办法跟它们比。”
金康药房石溪店的店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很多老顾客过来买药,非常直接地说:“那些能报销的药,我就去对面医院买啦,那里真的便宜。”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主任董朝晖的研究,目前整个药品市场的份额,医院占80%,药店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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