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广州人社局2011年出台新规定:“凡定点药店发生使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费用或套取现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解除服务协议。”
但这并未能阻止药店与消费者合谋将医保卡用于购买非药品。
日前在广州体育西一家医保定点药店,本报记者成功用医保卡支付购买了一盒OTC药品和一盒面膜。只是店员并未提供购物小票,而是给了一张医保卡消费凭据。
反对新政
今年3月1日,广州人社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新通告,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为10天。
上述办法中的“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设置封闭专区,并建立单独收费系统;封闭专区的使用面积占药店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30%”之规定引起了连锁药店经营者的强烈反应。
看到这条消息后,金康药房公司领导立即和广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湖南老百姓大药房在粤公司领导进行了商讨。第二天,金康药房向广州人社局提出反对意见,另外两家公司对此亦持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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