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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卡消费报销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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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3月初,广州打算出台政策,将医保药店的非药品经营面积限制在30%以下,并要求设置封闭专区。但是这条规定却遭到了连锁药店经营者的强烈反应。
  但药店在走多元化道路的同时,却出现了有关部门不愿看到的情况—违规刷医保卡。最常见的是将非医保支付的其他物品(生活用品、保健类物品等),替换为医保支付的药品出售,也就是将医保卡变为普通消费卡。

  为此,广州人社局2011年出台新规定:“凡定点药店发生使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费用或套取现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解除服务协议。”

  但这并未能阻止药店与消费者合谋将医保卡用于购买非药品。

  日前在广州体育西一家医保定点药店,本报记者成功用医保卡支付购买了一盒OTC药品和一盒面膜。只是店员并未提供购物小票,而是给了一张医保卡消费凭据。

  反对新政

  今年3月1日,广州人社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新通告,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为10天。

  上述办法中的“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设置封闭专区,并建立单独收费系统;封闭专区的使用面积占药店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30%”之规定引起了连锁药店经营者的强烈反应。

  看到这条消息后,金康药房公司领导立即和广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湖南老百姓大药房在粤公司领导进行了商讨。第二天,金康药房向广州人社局提出反对意见,另外两家公司对此亦持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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