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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8月1日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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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整方案,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婴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当日即可报销等三项医保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年龄超过18周岁的高三毕业学生怎么缴费

  学生和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不一样,可是18周岁以上的高三毕业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到外地上大学或回高中复读的,缴费系统中将显示为成年人缴费标准。

  这部分学生可携带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将身份变更为学生身份后,再按学生缴费标准到银行缴费。

  政策回顾

  三项医保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一: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合并

  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合并,从明年1月1日开始,缴费标准调整为:

  各类在校学生和被征地农民在现有每人每年缴纳基本医保30元和大病保险1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18周岁以上成年人在现有每人每年缴纳基本医保120元和大病保险3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困难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在现有每人每年缴纳基本医保60元和大病保险3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低保和重残人员每人每年财政补助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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