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洛阳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8月1日开始缴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整方案,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婴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当日即可报销等三项医保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二:婴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当日即可报销

  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参保缴费时正在住院的,当次住院发生的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政策三: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相关链接

  这些政策对您来说也很有用

  城市区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有所调整

  城市区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的普通门诊定点,从2014年1月1日起,不再随学校统一定点,而是根据今年6月采集的学生家庭居住地信息进行审批,以“就近就医”为原则,由家庭居住地的基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管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