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山西的经验之所以宝贵,之所以值得重视,因为它使我们认识到实现医保社会统筹全覆盖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效果很好,的确是完善医保制度的重要一环。它还启示我们,要把这件好事办好,一定要注意把握几条要津:一是医保主管部门要深入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吃透,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做到“谋当其用”;二是在政府决策部署后,医保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抓好贯彻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是要针对企业和职工关心的问题(譬如企业医保基金的移交和企业医院的生存发展问题,企业职工的医保待遇和缴费年限能否连续计算问题等),进一步完善医保配套政策,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妥善处理基金划转、待遇衔接问题,做到基金不流失、保障不间断、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待遇不降低,确保社会统筹工作平稳推进,确保企业稳定和社会和谐;四是要加大协调督办,实施医保社会统筹全覆盖,既是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客观需要,又是对相关利益主体、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不同意见、不同主张甚至矛盾冲突都是难免的。一方面,各相关部门都应以大局为重,增强自觉性和责任心;另一方面,又要加大协调督办的力度,使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山西的做法是,在省政府作出部署后,即启动政务督查、行政监察、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联动机制,同时还启动行政问责,追究不主动及时落实社会统筹的企业、单位和部门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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