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伤认定书》;
3、《失踪证明》;
4、失踪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㈤需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应提出申请(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经指定医院出具意见,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单位先出资安装或者维修、更换后30日内,凭发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填报《汕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安装、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
3、安装、维修、更换发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