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12号文、国务院69号文件关于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和养老金水平下发后,我省对如何提高三条保障线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在9月15日前将增发的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到离退休人员和失业职工手中,全省补发失业保险金1162万元,增发养老金1.85亿元,使离退休人员待遇平均提高15%以上,人平养老金达到498元,使我省163万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适当提高。
(四)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非常重视,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4号文件,省医改领导小组年初就制定了"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年底前基本完成医改实施方案审批"的工作计划,为实现这一计划,省社保局和省医改办先后四次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省医改办还举办了三期培训班,许多市组织有关人员到原试点城市学习借鉴医改经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医疗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原已开展医改试点的5个市中珠海市、东莞市已按国务院《决定》调整了方案,并按新方案运行;深圳市政府也按国务院《决定》对原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修改,并提请市人大审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佛山市已向省政府上报了调整方案待批,中山市也提出了调整医改方案的设想。韶关、湛江、云浮、汕尾、茂名、惠州、肇庆、梅州、河源、潮州、江门、揭阳、清远等13个市的医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汕头、阳江等2个市的医改方案也已上报省政府待批。至此,全省除广州市正在研究外,其他20个地级以上市均制定和实施了医改方案,基本达到了年初预期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目标。
1999年,全省社会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险法制观念仍然比较淡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领导担心实施全覆盖会加大本地区企业经营成本,怕外商跑到周边地区,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因而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有的主管部门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部门力量未形成合力;非国有企业对参加社会保险有一定抵触情绪,错误地认为现在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职工退休金问题,才把社会保险扩大到非公有企业,有意拖欠社保费或瞒报工资和职工人数,或迟迟不参加社会保险;"三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进展缓慢,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工作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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