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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本市参保大病患者享二次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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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备受关注的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4月25日正式启动,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享二次报销待遇。
  据介绍,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今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向参保人支付二次报销费用。这笔钱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

  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

  2014年何时办?

  2400多名大病患者

  5月底前能拿到钱

  由于2014年是政策实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患大病的参保人员即可首批享受到这项待遇。

  他们在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费用5月底前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

  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二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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