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的家庭(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
(1)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2)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低收入家庭老人,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4)其他非从业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7、城镇居民何时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
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的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居民参保年龄的计算截至到参保当年的12月31日)。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过渡期。城镇居民可在过渡期内的正常工作日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一次性缴纳2008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参加居民医保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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