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垫支,并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规定予以报销。
25、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及以上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万元。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超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26、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何执行“五免”政策?
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卫生服务工作保障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意见》(武政[2005]10号)规定的“五免”政策。
27、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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