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疗保险办法昨听证 昆明将5大医保政策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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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暂行规定》和《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实施办法》等现行的5大医保政策,将整合为《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而形成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80元(城乡居民6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住院的三分之一,第三次住院免收起付标准。
《办法》提出,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起付标准统一规定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