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枞阳县2015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解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14〕484号)精神,12月11日,县合管委讨论通过了我县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的补偿政策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14〕484号)精神,12月11日,县合管委讨论通过了我县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现将方案的补偿政策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财政补助每人提高到460元

  2015年,个人缴费标准由70元提高到100元,而财政补助的增加水平远大于个人缴纳标准的增加水平。根据中央和省财政、卫生部门的规定,今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60元,人均筹资已达到460元/人。

  住院起付线

  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参合病人合理的分级就诊,新方案规定,2015年,根据上年度的次均住院费用、可报销费用占总费用比例确定省内医院住院起付线。其中,县外(省内)Ⅰ类医院住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300元;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5%计算起付线(最高2万元),被省卫生厅预警管理的医院起付线为4000元。

  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五保户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住院补偿,免除参合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参合年度内同一医院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慢性病患者低于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范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