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从业人员本人确认。本人确认由从业人员直接在《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签名,本人直接签名确实有困难的,经从业人员同意后,可以由用人单位社保业务部门负责人代签。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单位要将公示文书和公示照片在单位永久保留,必要时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或接受社保经办机构检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U盘申报和手工申报两种方式。
(一)U盘申报
1.用人单位有U盘申报系统的,直接在U盘系统操作,打印“申报表”,填好《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报至社保经办机构。
2.用人单位无U盘申报系统的,单位自备U盘,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并填报《年缴费工资电子模板》、填报并打印“申报表”和“承诺书”报至社保经办机构。
(二)手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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