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报至社保机构。
五、申报资料
(一)用人单位报送社保经办机构资料
1.《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表》(表3-1-3)
2.《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表3-1-2)
3.2012年度职工工资明细账册及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自留、备查资料:填写2012年度会计年报(需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费用明细表或收入支出明细表等)、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并统一用A4纸格式装订成册,在单位永久保留,必要时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或接受社保经办机构检查。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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