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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情况 扩大医保护理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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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1月21日讯,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天开幕。为了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本次会议特别增加了居家养老议程,将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从市人大了解到,继去年一系列的执法检查之后,今年,市人大还将继续安排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从而进一步推动法规的落地实施。
  调查梳理:老旧小区养老场所不足失能老人护理人才空白

  半年的执法检查后,一份翔实的报告于去年11月召开的常委会上对外公开。这份报告梳理出了条例在落实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比如,有的规定没有落地。执法检查发现,在设施建设上,城六区1600个老旧小区养老服务场所严重不足,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尚未开展。现有的社区资源利用不够,闲置的国有资产,因为没有具体的政策措施未能收回和利用。已建成的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运营不善,服务功能不适,提供的居家养老项目有限,床位闲置现象突出。

  在服务能力方面,执法检查组发现,目前全市有9000多家社会养老服务商,但真正形成品牌的很少,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优质、便利服务和产品有限。在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服务中,还没有把各类医疗资源整合起来,融入居家养老。全市近300万居家老年人需要与之相应的养老服务人才,但总量严重不足,特别是为近6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护理人才基本还是空白。

  有的政策缺少衔接。执法检查组提出,如医养结合,需求和供给严重不平衡,亟待社会力量投入,但是目前针对医疗报销、资质审批和行业管理等实际问题,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不够,养老院和护理院的医疗服务资质审批困难,迟缓了健康医疗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出台了一些鼓励引导政策,由于时间较短还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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