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年度红利的申领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红利给付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如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投保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红利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如无特别约定,在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的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领取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全额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五、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投保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红利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二条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经投保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未能偿还的,当贷款及其利息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保单质押贷款须填写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本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第十三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填明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如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按下列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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