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后,小额人身保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农村到城镇的试点过程。2012年7月,保监会发布《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2013年,小额人身保险步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从农村低收入人群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扶贫色彩:走向特殊人群
今年6月,北京市房山区签发“城镇低保人群小额保险第一单”,由财政全额出资为房山区低保户及低收入者投保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首次尝试为城镇低保人群提供小额保险保障。此后不久,中国人寿(行情,问诊)北京市分公司即接到第一例车祸事故报案,理赔金额达8万元。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当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雷击、触电、交通事故、失足落水等各种意外伤害情形导致身故、残疾或Ⅲ度烧伤,每人最高可获得8万元保险金,由财政出资为在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低保及低收入人群投保小额人身保险,以此作为社会基本保障的有效补充。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不仅有效解决低保弱势人群遭遇重大意外后的风险补偿问题,还进一步优化了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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