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保险特点:既为您死亡提供死亡风险保障,又在您罹患重大疾病时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更兼每年提供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一、投保范围:出生30日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保险利益
1、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分期交费的分5年、10年、20年三种。
四、保险期间终身
五、保单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投保人分配红利。红利可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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