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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第三方责任险 关注保险人和被保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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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没有驾驶证或无有效的合格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4。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车辆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5。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6。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7。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十一)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二)除本保险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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