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存量企业每年都有新的增量进来,且由于2011年下半年,在年金业务上部分基金公司规模实现了快速突破,总量难以估计,所以关于谁是主流说不清道不明。”
然而,即便暂不论基金公司的表面风光,在企业年金的众多各类管理人中,基金却有着更大的难言之隐。
“从现行的管理人资格上,基金公司仅能作为投资管理人,而保险、信托和银行却至少担当了两个角色。”
据了解,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年金的管理人分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四种。而据记者统计,目前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中包括了3家信托公司、5家保险公司和3家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人则包括了8家银行,2家信托公司和6家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人包括12家基金公司、6家保险公司、2家券商和1家资产管理公司;而托管人仅由10家银行承担。
很明显,基金公司仅承担着专业投管人身份,年金管理中的核心机构——受托人却与之无缘,这也间接束缚了基金在年金业务上的开疆拓土。
B、话语权失利
“很多委托大客户是上市公司,同时管十几个账户,光是记住各类条条框框就很困难。”一位接近华夏基金年金投资经理的人士告诉记者。
年金投资经理同时管理着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年金组合,而由于每个组合的投资比例、收益要求和种种限制不同,投资经理在规模管理的效率上很犯难。而如果加上估值、独立核算等各项成本,基金公司更是苦不堪言。
据了解,由于目前基金公司普遍推行单一年金组合,几千万甚至几百万的企业年金“小单”甚至“迷你单”也需要单开组合账户管理,着实让基金公司“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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