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改革: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
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开始在盖达尔领导下进行经济体制“休克性”改革,“休克疗法”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财政紧缩,尤其是紧缩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
1993年1月,俄罗斯正式实施了《联邦居民医疗保险法》,放弃了由财政预算支撑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此次改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了由多方共同筹资的强制性医疗保险基金(MHI)。医保基金的供款来源包括三部分:企业、联邦和地方财政。
二是建立“免费医疗供给包”(PPG)制度。这是基本保障线,福利包范围的内各项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地方医保基金的收支和财政富余财力情况,在联邦福利包基础上进行扩展。
三是建立起医疗服务第三方支付机制。公共或私人医疗保险公司负责管理医保基金,由医保公司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在没有建立起医保公司的地方,可以由地方强制医保基金会的分支机构直接管理。四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和稳定性。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自愿医疗保险,包括药品报销、优质非公立机构医疗服务、高技术服务及免费医疗目录以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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