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寿险市场发展亟须制度改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市场供给的角度看,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投资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投资风险凸现;另一方面,费率管制有可能放松,由此带来的定价风险逐步显现。
  有些人往往将费率市场化视为恶性价格竞争的罪魁祸首。在他们看来,保险市场应限制价格竞争,以保护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利润,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秩序。但保险市场所谓的恶性竞争与很多人所诟病的费率市场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价格竞争是天然的市场法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最重要机制。

  费率是保险市场的价格,如果价格不是由市场来决定,那么,整个保险市场就不能称之为“市场化”。寿险预定利率的确定,必须要考虑到金融市场环境以及每家保险公司的竞争策略。

  实行行业统一的预定利率,企图通过抑制价格竞争来实现一种合谋的定价,这无疑忽视了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作用,从而使得竞争、价格和供求的一般规律以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前,传统人身保险在各家公司的险种结构中,普遍占比较低(比如2009年底,国寿、平安和太保传统险的占比分别为15%、4%和24%),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预定利率的上限受到严格管制。传统险的价格居高不下,而保险公司因此获得了较高的利润率水平,这种状况显然对很多消费者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可见,管制预定利率上限,强化费率监管,表面上是维护市场秩序,实际上却抑制了竞争机制的作用。因此,保监会拟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体现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顺应了保险市场价格竞争的内生需求。

  推动市场取向的改革,保障市场交易的自由,是保险市场长远发展的根本举措。正是在这个意义上,2011年,我们期待着放松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管制的改革能够实质性启动。

  在市场化经营的环境下,定价权必须交还给保险公司,只有通过市场机制才能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从而提高消费者的福利。同时,对预定利率的放开以及对价格管制的放松,会使保险业务更多地向经营效率高的保险公司集中,激励经营效率低的公司降低成本,从而提升保险市场的整体效率。

  警惕对结构调整的

  认识误区

  近年来,结构调整成为寿险业发展的关键词。在结构调整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误区。笔者认为,投资型产品的监管重点在于防范销售误导,而不是简单地限制其规模。销售渠道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有渠道结构是否合理之别。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