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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投保的人寿险如何分割 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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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购买一份甚至数十份保险。而当购买了人寿保险的夫妻双方遭遇离婚时,这类人寿保险又该如何分割呢?

  典型案例

  离婚3年后法庭上“重分”21份保险

  日前,普陀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案。值得注意的是,妻子张丽玲(化名)与丈夫陈民(化名)离婚时并未就两人结婚后购买的保险予以具体分割,而这21份保险也引起了法官的注意。普陀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对这21份保险做了重新分配。

  张丽玲与陈民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两人便育有一女,取名陈琴琴(化名)。2007年,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12岁的陈琴琴被判令跟随父亲一同生活。

  2008年,张丽玲身亡。由于她和前夫陈民离婚时并未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具体分割,张丽玲的父亲张天建(化名)遂将陈民以及陈琴琴告上法院,要求对已故女儿名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并合法继承,其中包括人寿保险部分。

  普陀区法院审理后查明,张丽玲与陈民在婚姻存续期间共购买了21份保险,保险名目繁多,份额较大,成为该案双方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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