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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投保的人寿险如何分割 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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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购买一份甚至数十份保险。而当购买了人寿保险的夫妻双方遭遇离婚时,这类人寿保险又该如何分割呢?

  记者了解获悉,目前,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保险的分割往往存在分歧。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人寿保险的分割问题成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比较关注的新问题。

  据当事人诉请法院“变更”部分保险

  庭审中,原告张丽玲的父亲张天建与被告陈民和陈琴琴经过协商,就保险的分割问题基本达成一致。

  对于被保险人为张丽玲的保单,已经理赔领取的部分保险金,张天建和陈民一致同意归受益人陈琴琴所有。对于投保人为张丽玲、被保险人为陈民的保单,双方一致同意将投保人变更为陈民。对于投保人为张丽玲、被保险人为陈琴琴的保单,因保单的状态为交费有效,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决定将投保人变更为陈民,但张天建要求获得应继承份额的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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