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康保险核保策略探析
(一)商业健康保险核保策略
1.综合分析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与投保险种。针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核保,需要综合评价被保险人的风险要素,对风险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必须认真研究产品特点,特别是产品的保险责任(如费用保险型产品与定额给付型产品核保要求是不同的),在对保险条款的实质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多角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再做出核保决定。
2.灵活掌握和适用承保手段。对次标准体风险的处理,可同人寿保险,采用提高费率承保或拒保。此外,核保人对健康保险中次标准体风险也可以采取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的方法来加以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即缩短残疾给付期、扩大免赔款和共同负担比例、限制保险金给付额度、延长等待期和观察期规定某种疾病为除外责任等。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情况做出合理结论。
3.充分发挥销售人员的核保作用。通常来讲,销售人员是健康保险的第一风险选择人。特别是在健康保险的业务承接、排除风险方面,销售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可通过尝试将销售人员的职级、收入与健康保险赔付情况挂钩的办法来充分强化销售人员第一风险责任人的作用。
4.注重既往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尝试通过社保建立对健康保险客户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有关黑名单制度;定期对健康险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把握发展趋势,合理做出核保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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