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应按集体协商的原则,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考虑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利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2)资金筹集方式;(3)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4)基金管理方式;(5)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6)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7)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8)中止缴费的条件;(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有4个管理主体
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必然存在能否保值增值的风险。按规定,为化解这方面的风险,企业年金需建立不同管理服务机构的相互制衡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管理主体,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人和基金托管人“四种人”。
企业应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它可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委托其他管理主体,即全部是具有资格的市场主体。2005年8月2日,国家公布了首批37家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开办企业年金业务,企业年金已到了进入实际的操作阶段。
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存在一种制衡关系。
【优惠】
企业缴费5%以内的税前列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可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
国家实施企业年金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并逐渐地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以福州市为例,目前,企业养老金水平约为60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则在1400元/月左右。
为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我省在2004年通知中明确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按国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
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企业年金的税优政策高于其他地方4%的标准,对企业年金的支持力度可谓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有4000多家企业参保了企业年金,但符合2004年5月起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合格报备的,目前省内企业仅60多家。
有专家分析,未来几年,企业年金每年都会以1000亿元的规模增长,2010年我国年金总量将会达到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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