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定居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国外定居证明、本地公安机关开据的销户口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业务部门,业务窗口审核出国定居人员的证明,给其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职工到支付部门进入撤保审核程序。
3、民工返乡
返乡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农民工返乡撤保申请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业务部门,业务窗口审核返乡人员的证件,给其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职工到支付部门进入撤保审核程序。
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
1.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2.实地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同时向企业下达书面的《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即工作底稿),笔录(工作底稿)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稽核结论通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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