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委将投保工作,作为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和乡镇总校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加大了评价与考核的权重。县教委在教育经费日渐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款,设立了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投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拓宽渠道,统筹经费
实行县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困难就是保费的筹措。过去,农村幼儿园多是村办村管。村办校管的管理模式导致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不固定,待遇较低.更不能按月发放。乡中心校对人、财、物缺乏统筹管理,幼教经费不能集中使用,不具备投养老保险的能力。县教委为保证统筹投养老保险的落实,大力推行乡镇幼教经费统筹管理,进一步明确乡、村的权限和管理职能,实行“乡征、县管、乡用”。幼儿园收取的幼教管理费统一上缴乡中心校,统收统管,统一使用.按比例用于教师工资、业务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险基金等。各乡镇政府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深入各村宣传动员,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加大统筹管理力度。
目前,全县26个乡镇都实现了乡镇幼教统筹管理,做到了“三统一”,即幼教经费统一管理、幼儿教师统一使用、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目前,农村85%的幼儿教师月工资平均标准达到400元.最高月工资达到600元,并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幼儿教师养老保险费的筹措途径主要有三条:县教委承担保险费的20%,教师个人承担不超过23%,余下的由乡镇中心校负责筹措。县、乡两级都建立了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保证经费有稳定的来源。2001年。首批为134名教师全部办理完入保手续。我县还将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入保人数。目前,已有5名教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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