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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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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复员、自主就业或者回农村的,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等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到户籍地保险负责企业职工养老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军人职业年金关系由个人保存。

  以上两种情况在办理时,还须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转业干部或退役士兵证等。

  退出现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本人将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交给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保管。

  问:不及时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带来什么影响?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时,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退役军人只有在地方接续了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如果不及时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累积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以2016年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如果不接续保险关系,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伍义务兵每月将少领取180元养老金,下士将少领取390元。

  问:军人在军队内部调动或者调至武警部队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在军队内部调动或者调至武警的,不转移军人退役基本养老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缴费工资基数等信息转入调入单位。

  问:军人在服现役期间死亡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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