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尽快建立当代人养当代人的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为已经退休的或者接近退休的这一部分人群,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四十几岁的青年人和中年人,要尽快开始为自己的养老进行积累,以实现他们退休的时候自己养自己。
这种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而且越早越好。这有利于国家财政的安排和国家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个人退休后生活的改善。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以后中国人靠家庭养老的模式不现实了。所以这时候开始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体制——包括低保障的社会保险,相对比例的企业年金和个人补充保险的体制,我觉得势在必行。个人的钱通过企业年金参与保障,这笔钱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投入到国民建设中,进行长期投资,它就正好符合国家长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良性循环,也有利于一些中高收入的人群安排好自己未来的退休生活。所以应该讲,这是一个根本的制度改变。
企业年金制度应当是普惠的一个养老保障制度,就是通过政策建立各类企业普遍参加的企业年金制度。不仅包括少数大中型国有企业,还包括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另外希望国家在税收方面也能对企业年金制度提供一些帮助,尽快实施个人税延型的补充养老保险。
未来中国养老金的发展趋势,是建立能够自由流动的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养老制度,这也是全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契约型的个人养老保险,信托型的企业年金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
今后较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都将按照上述思路不断完善。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了出口的增长,政府更加注重通过扩大内需来推动经济增长。其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的重要方法。因此,国家宏观政策方面正加大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倾斜,作为养老保障体系重要支柱的企业年金也将获得更多支持政策,有利于扩大市场发展空间。
《当代金融家》: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在中国还是个新事物,国际上有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国寿养老怎样设计自己的业务发展模式?
王建:对于企业养老年金的管理,从全球范围看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模式,由各种金融机构为各类养老金计划提供相应服务,无须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如在美国,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养老年金是雇主为雇员举办的养老金计划(即私人养老金计划),它是养老保险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雇员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人养老金计划的管理运营是市场化的,各种商业性的金融机构为养老金计划提供各类服务,但法律和政府机构对其运营进行规范和监管。
第二种是拉美国家的模式,主要通过立法规定专门建立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养老金专营为唯一目的,专司养老金业务的全过程。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均采取这个方式,智利是其创始国,最具典型性。根据法律,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是以管理养老基金并提供退休金为唯一目标的私营机构。
第三种是我国香港的强积金体制。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是一套个人账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强积金计划是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供款即时属于雇员,由私营机构管理,由强积金局监管的公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规定,强积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由符合资质条件、经市场竞争和政府核准的私营信托机构等作为受托人进行征集和管理,由专业托管人托管基金,委托专业投资管理人投资运营,以使基金增值。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均需符合《强积金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强积金局核准,并接受强积金局的严格监管。
我国是在吸收上述三种模式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情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而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对企业年金的良好运作是非常重要的。智利的企业年金制度,从1981年开始运作到现在总体上讲是比较成功的,资金运作的年回报率将近10%。长期实践证明企业年金制度投资管理效率比较高,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给委托人信心,也给企业职工带来长期的利益。特别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企业年金资金的管理实现了保值增值,企业年金制度也经受住了考验。
《当代金融家》:国寿养老是否还有在其他省市成立分公司的打算,未来的510年内,公司又有什么样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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