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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挡在PPP之外的养老项目:养老金融也非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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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养老PPP项目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还不是非常稳定,招投标市场是否具有竞争性尚不确定,基于公共服务供给绩效的支付体系也还没有完全建立,“这些都是养老PPP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建立的基本保障”。
   养老正式跻身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申报范围,社会资本对于养老PPP的兴趣也日益浓厚。然而,尚未形成规模的养老PPP,目前在各地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日前发表的《PPP应用于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政策分析》(以下简称《分析》)中提出,规模过小或过于复杂的项目不适合采用PPP方式进行操作。在业界看来,本身融合了保险、房地产等多种经营业态在内的养老模式,可能不属于养老PPP的主要投资目标。
 
  小型养老机构还需连锁化
 
  “适合以PPP方式进行的养老服务项目应当具有较长的开发周期,具有较为充分的市场服务需求”,《分析》指出,并非所有养老项目都适用于PPP方式,如果规模过小,就不适合用PPP方式进行操作。有专家认为,部分个体养老驿站或将被包含在内。
 
  日间照料、医疗护理、情感慰藉、老年餐上门配送……老年驿站往往坐落于社区之内,规模不大,却能辐射周边社区,为老人提供特色养老服务。但如今,这种小巧灵活的模式或将成为阻碍老年驿站采取PPP方式的门槛之一。
 
  目前,北京部分老年驿站、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养老院和老年配餐是由私人负责运营,规模相对较小。针对这种情况,《分析》提出,要综合考察私人参与方是否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是否具有承担项目融资、管理、经营等方面风险的能力。在养老服务PPP项目评估中,风险能够合理地转嫁给私人部门是评估的重要因素。“如果私人参与方难以承担相应的风险,则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意义不大。”
 
  中国老龄研究所副主任党俊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相比于小型养老机构,未来应鼓励发展能形成网络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单个养老机构盈利能力较弱,只有把规模做大,承担风险的能力才能更强,才能有实力跨过门槛进入PPP的考量范围之内。
 
  北京市民政局在《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中提出,今年要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具体来说,朝阳区已经建设了70个驿站式托老中心,海淀区将试点建设10个多功能居家养老服务驿站,石景山区也计划在明年底前建成25家养老服务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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